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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委关于新建大同至张家口铁路客运专线(山西段)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(海水土保〔2018〕6号)
http://www.ziboshengxi.com 时间:2018-05-25 08:53:26 来源:海河水利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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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,山西省水利厅:

根据《海委关于开展2018年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》(海水土保〔2018〕1号)要求,2018年5月7-8日,我委、山西省水利厅、大同市水务局及项目沿线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水土保持督查组,对新建大同至张家口铁路客运专线(山西段)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。督查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路基区、桥梁区、弃土(渣)场区等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,听取了建设、设计、监理、监测等单位的汇报,并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、存在问题及需要抓紧落实的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讨论,形成如下监督检查意见:

一、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

项目位于山西省,于2016年2月开工,计划2019年12月完工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,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;建设初期,明确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,于2016年6月委托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、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别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、监测工作;项目建设期间,根据主体工程实施进度及设计要求,实施了部分边坡防护、临时拦挡、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,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一定进展。

二、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

1.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指定的存放地之外弃土弃渣,且未履行弃土(渣)场变更手续,违反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(下称《水土保持法》)第二十八条。

2.项目弃土(渣)场拦挡、排水、土地整治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实施滞后,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草袋土拦挡、苫盖等临时措施,存在水土流失隐患。

3.项目路基区、施工便道区等防治区未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临时排水、苫盖、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,存在水土流失隐患。

4.项目取土场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不明确。

5.项目部分防治区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实施滞后。

6.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不规范。

三、整改要求

1.建设单位应按照《水土保持法》及相关规定要求,严格履行弃土(渣)场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。

2.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,加快弃土(渣)场的拦挡、排水、土地整治措施落实进度,加强弃土(渣)场的草袋土拦挡、苫盖等临时措施防护,消除水土流失隐患。

3.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,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落实路基区、施工便道区的临时排水、苫盖、拦挡等防护措施。

4.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,做好与施工单位和外购土单位的沟通协调,明确取土场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,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得到落实。

5.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水土保持“三同时”制度,按照主体建设进度安排,及时实施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。

6.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程做好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,确保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进度。

7.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弃土(渣)的日常巡查,发现水土流失隐患,及时采取措施。

8.项目完工后,建设单位应按照《水土保持法》及有关规定,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。

9.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审批、设计变更、日程管理、自查初验、施工、监理、监测、质量评定、设施验收等资料的收集及管理工作。

四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
1.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以上督查意见,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督查意见要求,认真整改落实,于2018年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将督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我委。

2.山西水利厅应按照《水土保持法》第二十九条、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组织做好督查意见落实跟踪检查工作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要求大同市水务局组织南郊区、天镇县、阳高县水务局开展跟踪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。请山西省水利厅于2018年10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将跟踪检查情况报我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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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5月22日

 
     
     
  编辑:韩静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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