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委纪检监察举报信箱
 举报须知

为确保您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答复、解决,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:

1、中共水利部海委纪检组、海委监察局受理信访的范围:

(1)反映海委机关及委系统各单位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,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

不执行水利部党组决定、命令的信访举报和批评建议;

(2)针对海委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
(3)应由中共水利部海委纪检组(水利部海委监察局)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从党

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
(4)对海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
如果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上述范围,请您向其他有关单位反映。

2、除网上举报的方式外,您还可以拨打举报电话、通过举报信箱或者来信向我们反映问题。

举报电话:022-24102266

举报信箱设在海委机关防汛调度楼四楼

网络举报信箱:jjzjb@hwcc.gov.cn

通信地址: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  海委纪检组监察局

邮       编:300170

3、根据信访举报工作条例和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有关规定,海委纪检组由专人负责信访举报件的管理,

对举报内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切实保守检举、控告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秘密。检举、控告人应自觉遵守
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对所提供的信访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

害他人。否则,应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。